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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你关心的都在这场新闻发布会里
  • 发布日期:2020-12-19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280

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 通讯员 邓斌 田丽梅)12月18日上午,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罗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此次发布会总发布人张国苍向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以及罗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切。罗平检察院党组成员杨泽益主持新闻发布,第三检察部相关员额检察官回答了记者提问。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检察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检察机关支持促进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2015年7月开始试点,2017年7月1日通过修改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赋予的一项新的检察职能。简单来说就是,检察机关针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要求民事侵权人承担损害公益的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

从2015年7月开始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在罗平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罗平县检察院严格按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抓实抓好。聚焦“生态、活力、宜居、宜业、健康、幸福新罗平”战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3件,其中诉前程序98件,提起诉讼5件。103件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6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件、食品安全领域32件、安全生产领域2件(等外)。督促恢复植被80余亩、督促清理乱堆乱倒垃圾12000余方、积极参加罗平锌电公司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着力维护罗平生态环境,督促收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14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

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公益保护,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5个领域。工作中,找准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契合点,积极服务,精准发力。一是持续聚焦服务,助力蓝天、碧水、净土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以专项监督活动带动办案全局。三是围绕国有土地出让金,助力保护国有资产。四是积极参与抗击新冠疫情战,对废弃口罩处置、进口冷冻食品检测方面进行排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履好职,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通过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维护公共利益方面收到良好效果,取得了成效。试点以来因公益诉讼工作成绩突出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优秀集体”。

针对记者关注的罗平检察院如何发现公益线索和如何向检察院提供公益线索:罗平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何兴介绍,目前罗平检察公益诉讼的线索发现分为检察机关内部和检察机关外部两种。在检察机关内部。主要有五个大的方面:一是控告申诉和刑罚执行部门移送线索的情形,二是在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三是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四是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五是在履行本部门职责中发现的其他行政违法行为。

在检察机关外部。主要包括四中形式:一是通过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和协作,涉及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领域的重大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检察信息进行移送;二是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法制办、法院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向检察机关转交线索,以及群众投诉和有关媒体反映的线索。三是与“两代表一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建立联动机制。四是与法院建立联动机制。

另外,罗平检察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发现公益线索。同时,通过职能介绍、案例推广、检察官提示等方式,宣传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扩大行政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让群众了解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意义、管辖范围、举报渠道等,进一步拓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群众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可以通过“罗平检察”公共微信号,也可以拨打“12309”、0874-8222000或者0874-8226918随时随地向罗平检察院反应。

该院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孙载飞向媒体记者介绍了罗平检察办案工作中是如何体现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罗平检察院坚持“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积极整改,使更多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程序得以解决。坚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到位”不“越位”、“督促履职”而非“代替履职”。

张国苍检察长还介绍了罗平检察院在最高检“万峰湖专案”办理过程中,做的具体工作。这些年来,在万峰湖大量发展养殖、垂钓、餐饮等,导致万峰湖变成了臭水湖,水质一度到5类水质,严重影响了下游的饮水安全。2019年12月11日,最高检决定对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情况立案调查,成立由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任组长,第八检察厅及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四级检察机关骨干共同组成的专案组。万峰湖专案,也成为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罗平作为万峰湖专案的主战场之一,2020年1月20日,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后,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抽调5名检察官组成云南小组,多次深入实地调查,与罗平县人民政府、县委政法委、鲁布革乡政府、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座谈、磋商。认真听取各部门在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中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就万峰湖水质、库区钓台污染、库区周边农业面污染、库区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细交流,进一步摸清万峰湖生态环境现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前期的排查,梳理初8条公益诉讼线索层报高检院审批。其中针对船舶、钓台等浮动设施污染等问题,云南专案小组与相关职能部门座谈磋商,提出整改意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罗平县委政府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各方力量,对辖区内万峰湖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了罗平辖区水面网箱养鱼138户,拆除和清理钓台等水上浮动设施共计154个,清理湖面垃圾18吨。万峰湖的生态环境已明显得到改善,水质已达到二类水质符合饮用水安全标准,以前脏乱的湖面,已经恢复山清水秀的面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省、市相关领导和人大代表多次到实地视察,对万峰湖恢复到山清水秀的面貌给予高度赞美,对罗平院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云南法制报、曲靖珠江网、罗平县融媒体中心、《罗平警方》、《掌上罗平》等媒体参加新闻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