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网讯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因案致贫致残、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救助,促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帮助确实有困难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助力曲靖脱贫攻坚工作。近期曲靖市两级院进行了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工作。
为助力会泽县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12月17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与会泽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工作,为7户贫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1.8万元。该7户家庭均为会泽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未成年人3人、残疾人4人。在救助金发放会上,被救助家庭纷纷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在校学生欧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让其在经历失去亲人的痛苦之后,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温暖,其表示将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其中有一名受害人因爆炸致眼部、手部重伤,且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未能到发放现场领取救助金。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王桂生一行冒着凛冽的寒风,轻车简从,从会泽县城驱车一个半小时赶到迤车被救助人家中发放救助金。虽然天气寒冷,但当事人心中却是一阵阵暖意,2万元的救助金给贫困群众带来了生活的新希望。
在救助金的发放过程中,针对残疾申请人,市院第十检察部还注重采取措施强化跟踪问题,确保救助金发挥实用。2020年11月26日,市院第十检察部到宣威市落水镇灰洞村委会对聂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的救助金进行公开发放。申请人聂某某系精神残疾人,父母双亡、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依靠其姐聂某芬生活,因被害人聂某芬死亡,聂某某无其他近亲属依靠,属村委会确定的特困供养户,其表姐为指定监护人。鉴于聂某某的特殊情况,为确保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工作人员加强与村委会、村民小组对接,召开了有当地基层组织人员参加的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会。会上通报了该救助案件的办理情况,让与会人员了解被救助人的具体困难,通过工作对接,形成合力,进一步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将司法救助金和受害人死亡补偿金、公积金真正用于救助申请人生活支出。
曲靖市两级检察院司法救助立足于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渡过难关,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截止12月22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0件,发放救助金212.52万元,案件数和发放数同比分别上升38.8%和60.6%;并把救助金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倾斜,向48户7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81.76万元。通过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