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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 共促依法行政
  • 发布日期:2024-06-07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2364

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使政府各项行政行为职权法定、于法有据,6月6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到龙海乡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签约仪式,并挂牌成立“行政检察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龙海乡工作联络室”,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衔接配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随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陆良县人民检察院聚焦解难题、破难题,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探索行政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通过成立行政检察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络室,建立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适用法律不准确、程序违法等问题,以业务能力培训和专题辅导的方式,注入行政检察指导监督专业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增效。

2024年以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目标,坚持依法履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畅通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以工作合力互提升、促发展,以行政检察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陆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法治思维。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做实行政检察,推进依法行政。二是聚焦难点堵点。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以及可能出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类型和特点,通过制发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或向当地党委、人大等专题报告的形式,帮助乡镇执法解决难题。三是坚持高质效办案。加大民生领域尤其是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检察案件办理力度,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调查,通过走访、询问、调取执法档案等方式进行审查,从中发现并督促纠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中的行政违法行为。四是加强联动协作。深化检察司法衔接,通过联合开展乡镇综合执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查阅案件评查结果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为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新样板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