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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检察院举行“水泽万物·益心为公”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22-03-26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336

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 通讯员段娟 田丽梅)3月25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以“水泽万物·益心为公”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开宇就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以来开展公益诉讼“水体保护”工作情况做主题发布。

杨开宇介绍,曲靖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谋划、推进和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公益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能,助力打好水污染防治和“湖泊革命”攻坚战,为守护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开创江河湖泊治理现代化的双赢多赢共赢格局持续贡献检察力量。在开展公益诉讼“水体保护”工作中,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这一主线,突出以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2020年-2021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14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64件,其中涉及水体、水资源治理保护的案件18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9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做法:

(一)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是以城市排污、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助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曲靖绿色发展”三个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以城市排污、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从排放口直排、雨污合流、蓄禽养殖、垃圾淤泥、水生植物藻类、城镇污水、工业废水等污染源找准黑臭水体产生原因,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加大力度办理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不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等导致水质不达标等损害公益的案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为组长的专案组,办理黑臭水体治理的大要案,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二是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提升水质为目标,切实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抓紧抓实。2020年3月曲靖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全市共立办饮用水源地保护案件61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以督办案件为切入点,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在办理最高检“万峰湖”专案过程中,曲靖市县两级院以万峰湖库区治理为重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副检察长靠前指挥,并抽调办案人员组成专案组,在高检院统一指挥安排下,历时11个月,共摸排万峰湖专案案件线索20条,推动万峰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将监督触觉向源头流域治理延伸,督促行政机关扎实履职,持续抓好自然生态保护,筑牢万峰湖、珠江上游以及南盘江生态屏障。陆良、师宗、罗平等检察院对万峰湖干支流南盘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摸排,共摸排出南盘江水体污染、垃圾污染、网箱养殖等破坏水环境公益诉讼线索26件,均已立案审查及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截至目前,摸排中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曲靖更加令人神往。

(三)创新工作方法,凝聚多方力量,为防范损害行为的发生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与行政机关保持常态化沟通,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曲靖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行政机关均建立了协作机制。其中,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与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河长办办公室共同签订《关于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签订以来,曲靖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察长+河湖长”巡河巡湖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参与巡河巡湖51次,实地查看河流水质、河道垃圾清理等情况,为水清河畅精准“把脉”。二是探索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大合力。曲靖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跨省际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细化两地生态环境司法执法、信息和标准保障机制,促进跨区域协同治理。

发布会上,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唐俊鸿、市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分别解答了记者关切的问题。人民网、新华网、云南法制报、云南政协报、曲靖日报、曲靖广播电视台、珠江网等中央、省、市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