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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未成年人 曲靖检法出新招
  • 发布日期:2022-02-09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364


 

珠江网讯“你们一定要清楚的明白,你们的行为性质是恶劣的!希望你们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做个堂堂正正的人!”这是2022年1月28日下午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联合观护帮教暨家庭教育活动现场的一幕。

为了整合“家庭、社会、司法”的未成年人保护力量,切实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富源县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司法社工针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训诫,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发督促监护令。

帮教训诫彰显“拳拳之心”,关爱寄语凸显“殷殷之情”。面对两名案发时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却犯下严重错误的稚嫩少年,检察官、法官、警官和社工老师逐一对他们进行帮教训诫。首先反复向未成年人强调此次案件中他们行为的恶劣性以及结果的危害性;其后针对他们尚未成熟的价值观念,教育他们应当培养正确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常怀一颗感恩的心。“生而为人,你们可以不懂法,我希望你们至少能够善良,希望你们此后能够树立良好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堂堂正正的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检察官、法官、警官、社工老师分别向两名未成年人送上人生寄语,希望他们在未来能够主动学习、提升自己,同时也提醒他们要吸取教训,脚踏实地地过好新生活。

践行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教育质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明确了家庭和监护人的职责义务,未成年人犯下严重错误,其家庭的教育存在明显问题,或是过分溺爱、听之任之,或是散养放养、随性成长,无一不体现出其家庭“监护教育缺失、忽视品德教育、不注重交友关系”等引发罪错行为的诱因。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上述问题,向监护人提出指导意见,并发放家庭教育相关资料。

制发督促监护令,促推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义务。活动最后,检法两院分别针对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未严格履行监护义务的情况制发并宣读了“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一是要重视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情况,定期交流谈心,全面掌握生活工作近况,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二是要构建良好的家庭成长氛围,重视家风家教建设,建立家庭互信关系,帮助未成年人培养良好行为、树立正确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三是要引导未成年人建立良性社交关系,防范不良交友对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保证社交环境的健康、安全,确保家庭在未成年人成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活动是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家庭教育和监护督促工作上的首次合作,是曲靖市检察机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曲靖未成年人保护齐抓共管大格局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