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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
  • 发布日期:2021-12-16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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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 通讯员 田丽梅)为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传达学习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着力构建具有曲靖特色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研究部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推动《曲靖市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落地落实。12月15日上午,曲靖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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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杨中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钧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文生,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卫国、副检察长周智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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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要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取得新进展、未成年人服务管理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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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突出关键重点,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把未成年人全面教育好,用心管护好,依法保护好,健康成长的环境维护好,切实降低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率。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广泛性和参与性,做到知责担责,加强舆论引导,引入社会力量,加强督促检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构建党委领导、司法保障、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争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业绩。市检察院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履行好目标考核、督导检查、调度通报、工作评估等职责,统筹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会议强调,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使命光荣。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协调一致、奋发有为,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共青团、市关工委等7家成员单位汇报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曲靖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主动作为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建设,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隐患排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教,降低再犯可能。两级检察机关打造了曲靖未成年人检察“杜鹃花”品牌,近年来,麒麟区院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曲靖市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市院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获评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云南省青少年维权岗;第九检察部负责人桂艳萍被评为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云南省三八红旗手;2021年曲靖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三名干警荣获“业务标兵”,一名干警荣获“业务能手”。

   下一步,曲靖市两级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行好检察职责和统筹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与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