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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检察官侯俊:不忘初心 拼搏进取 维护正义 闪耀青春
  • 发布日期:2021-03-02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539

侯俊,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2013年考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现任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

“走得再远、走到再辉煌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2013年,侯俊考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检察官,7年中,他办理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150余件。对于工作他从不懈怠,肯学肯干;面对疑难案件,他秉持着越是困难越能促进成长的态度,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在工作中坚持学习、积累办案经验,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让他迅速成为检察事业新鲜血液中最活跃的因子。

特大毒品案件的业务能手

2016年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毒品案件,在两个毒品交易现场共缴获毒品海洛因89余公斤、制式手枪1支、子弹369颗,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全案多名犯罪嫌疑人未直接接触毒品,其中2人一直做无罪辩解,1人有罪供述后又以刑讯逼供为由进行翻供,是否可以定罪让公安机关承办人心中打鼓,后公安机关邀约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提前介入。

侯俊在同时办理一起近百人诈骗案的情况下,主动接受该案的交办任务。通过提前介入对案情了解,发现买方的“零口供”主犯反侦察意识较强,居于幕后远程指挥;运输毒品的“零口供”嫌疑人熟练掌握法律对“毒品主观明知”的证据标准,2014年其涉嫌运输11公斤毒品犯罪就一直做无罪辩解,后因“毒品主观明知”证据不足被昆明检方存疑不捕,两人存在无罪风险。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侯俊主动放弃国庆、春节假期休息,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审查证据,经过半年的工作,一共提出10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协同公安机关形成了大量各类证据。他通过对毒品交易现场附近的道路监控视频反复审查,发现买方“零口供”主犯在接头现场附近购买纸箱包裹毒资的行为,成功完成了对该罪犯的证据锁定;通过引导公安对运输毒品“零口供”嫌疑人行为习惯、案发当日活动轨迹等大量客观证据搜集,并对“主观明知”司法实务深入反复研究,最终完成了对运输行为犯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搭建。

起诉后,一审法院认定7名被告人均构成犯罪。但被告人被判有罪只是完成了惩罚犯罪的一部分工作,法律是否得到了公平、公正的适用还需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对判决书审查,发现法院虽然已判处2人死刑、1人死缓,但对零口供的2名罪犯分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15年,属于量刑畸轻,对如实供述的1名罪犯又量刑过重,在部门内部对是否抗诉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承办人坚持抗诉意见。2018年,经检察机关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全部抗诉意见,二审将2名“零口供”罪犯分别改判为死缓和无期徒刑,对如实供述罪犯的一审刑期进行了减轻。

该案从审查起诉到二审改判跨度2年,承载着侯俊全身心的付出和作为检察人的使命担当。通过该案的成功办理,给特大毒品案件的办理拓展了办案思路,成为毒品案件主观明知推定、毒品量刑抗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扫黑除恶惩真凶

2018年司法改革后,侯俊成为一名检察官助理。办案组员额检察官将一起单人单桩故意杀人案证据交由其审查,从公安机关最初移送审查起诉的卷宗材料上反映出来的情况看,该案是因要债引发矛盾后,开车撞击他人致人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供述了其开车撞到他人的犯罪事实,现场多人证实看见胡某某开车撞着被害人。但侯俊没有轻易采信言辞证据,而是想通过发掘客观证据固定胡某某的撞人行为,面对监控视频距离案发地点有20余米,案发在凌晨现场光源较少,现场人员车辆较多等客观因素均对审查造成了困难,侯俊只能依据车辆行驶时的灯光逐帧、逐车对案发事实进行审查,最终发现当晚要债引发矛盾后,双方多人聚众斗殴,现场有数车相互追撵,不仅胡某某驾驶的车辆有撞人的情况,视频中还反映出一辆微型车碾压一人后拖行的情况,认定胡某某撞死被害人的证据唯一性存在重大疑问,而多名参与聚众斗殴的嫌疑人没有列为侦查对象。

经与员额检察官沟通,检察官又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公诉处随即成立了专案组,全程引导侦查。公安机关也当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补充侦查,并邀请检察院专案组全程指导。通过双方共同努力,最终查明在聚众斗殴过程中,系李某某驾驶微型车将被害人撞倒拖行致其死亡。事后在主犯钱某某的指使下,在场嫌疑人串供,误导了侦查方向。在此基础上专案组对涉案人员还可能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进行了深挖。通过公安、检察院的努力侦查发现了以钱某某为首多人长期纠集,在宣威市范围扰乱社会生活秩序的恶势力团伙。最终,检察机关对李某某、钱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对胡某某等12人以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钱某某等人系恶势力团伙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该案也是曲靖市级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的第一个案件。

2019年他被抽调参与曲靖最大涉黑案件办理,在审查犯罪事实过程中,发现多条犯罪线索后移送相关部门,并成功追诉多桩漏罪。面对该黑社会组织成立节点这一复杂疑难问题,其通过对全案的梳理提出的意见最终被办案组采纳。

深挖犯罪原因树立公诉品牌

“2019年6月20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容纳200 人的审判法庭座无虚席,多媒体显示屏上,曲靖市检察院公诉人使用高检院‘毒品犯罪案件多媒体示证系统’,综合运用图表、音频、视频、动图等形式,生动形象展示证据、指控犯罪,来自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检察院和云南省17 个分州市检察院50 余名检察人员现场观摩庭审。结合禁毒宣传,曲靖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140多人应邀旁听庭审。公诉人在庭审中客观、全面、规范、形象地展示了物证、书证、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深入分析了被告人张某从大学生到走上歧途的原因,从法、理、情角度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为被告人和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这是《检察日报》对侯俊参与办理的一起重大毒品案件的新闻报道。面对主犯张某某的无罪辩解和其辩护人150余页的排除非法证据及无罪辩护意见,在负责该案证据审查过程中,侯俊认真梳理全案书面证据和大量电子数据后,从中不仅发现了全案三名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客观证据,还发现了主犯张某某作为在校大学生因使用“校园贷”,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历程。通过全案证据反映的事实,该案对在校学生的涉毒、涉“校园贷”具有典型的警示教育意义。经向省院申报,高检院选择该案作为全国观摩示范庭,曲靖检察第一次承办了全国范围的庭审观摩活动,成功树立了曲靖公诉形象。

办案监督共建平安城市

从党中央部署开展平安中国建设以来,身在政法战线的他深入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聚焦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特别是2019年7月,在办理一起重大多人组织卖淫案提前介入工作中,他不顾家中妻子生子要照顾的困难,放弃休息日,全身心赴在工作中,经过艰辛工作,认真梳理了数十万电子数据后,不仅从中发现了“零口供”嫌疑人犯罪行为的客观证据和该组织长期卖淫收益的客观书证,还发现该组织长期在城区多地组织卖淫,部分组织成员顶包扛罪,导致组织领导者长期逍遥法外的线索,本着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取得实效、长效的要求,他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公安机关反馈后,目前涉及的旧案窝案串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通过一个案件的办理从中敏锐发现社会治理问题,通过正确履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社会更和谐有序、保障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贡献检察力量。

有一种信念,是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执着;有一种担当,是积极履责,勇于担责的精神;有一种理想,是初心不改,对公平正义的永恒追求。回首6年成长路上,是侯俊对客观证据细致审查背后付出的汗水,是他无数个日夜伏案研究法律疑难背后的坚持。这是侯俊的检察初心,也是他继续前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