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曲靖检察“军地携手”共建 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机制
  • 发布日期:2020-11-25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265

未命名_副本.jpg

珠江网讯 2020年11月24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大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的工作安排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会议纪要》精神及要求,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与曲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就驻曲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召开联席会议。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曲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就切实维护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协作,强化对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力度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达成共识,共同制定了《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曲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驻曲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机制》。该机制要求:

1.共同强化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检察机关要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防和军事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强军目标、服务依法治军为重点,以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全面、深入、高效开展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实现强国强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设立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情况,围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协作工作等方面问题,交流研讨,凝聚共识。对于涉及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要舆情以及突发性敏感问题,共同研究会商,妥善处置应对。

3.建立联络员制度。双方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市院第九检察部、曲靖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成立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联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线索移送、文件传输等日常联络工作。驻曲各部队政治工作处也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该项工作。

4.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曲靖军分区、驻曲各部队发现侵害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案件线索的,或者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实施违法犯罪的,及时通过联络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向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曲靖市检察院根据案件管辖规定,协调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及时妥善处理。

5.强化法律服务。市人民检察院组成法治宣讲团,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驻曲部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组织专题检察开放日,邀请驻曲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6.构建综合救助机制。对驻曲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中轻微涉罪或受到犯罪侵害,其本人和家庭陷入困境,需要医疗、生活、教育等方面救助的,可及时通过联络办公室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对于司法救助渠道难以达到救助效果的,检察机关将通过“杜鹃花”涉检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基金为其提供救助。

会前,市委常委、曲靖军分区政委袁顺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分别就该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曲靖市两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贯彻落实上级院和领导要求,强化与当地驻军的协作配合,深入军营,将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