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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检察:司法为民显温情 送来锦旗以致谢
  • 发布日期:2020-10-27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382

珠江网讯 十月的天虽尚未进入冬季,但连续几天的秋雨使人们感受到了冬的寒冷,然而申诉人李某某内心暖意融融。于2020年10月21日下午,在其代理律师陪同下,手持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彰正义,司法为民促和谐”的锦旗来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办案检察官献上锦旗,为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为民、司法温情致谢。

2018年5月29日,李某某以赵某某故意伤害为由向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菱角派出所报案;沾益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终结后,以被申请人赵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移送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期间,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认为侦查移送的证据能够证实,被申诉人赵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发生口角且有拉扯行为,但不能证实李某某的伤系赵某某的行为所致,对赵某某作存疑不起诉。李某某不服,向曲靖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为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在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桂生的主持下,对李某某申诉案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理由和听证评议意见。会后,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决定维持沾益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

因法律层面无法解决双方矛盾,但又鉴于双方矛盾激烈,且由来已久,为避免未来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另辟蹊径,决定对双方矛盾作调解处理,希望能够妥善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受院领导的指派,本案承办部门第十检察部数次到双方住所地公安、司法、联合区、乡、村综治等相关部门对双方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疏导和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李某某手持锦旗连声道谢,并表示:“因为双方之间的矛盾,自己多年上访,只有检察机关重视她,真心为其解决困难。”一句道谢、一面锦旗,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秉公执法、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还诠释了“办的不只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的司法温情,更激励着检察人员在维护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道路上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