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罗平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9-10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373

珠江网讯  2020年9月7日,中共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苍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泽益组织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曲靖市委书记李文荣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张国苍检察长就我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坚持立根铸魂,在理论武装上再加强。抓实常态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能,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筑牢思想红线、严守行为底线,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坚持综合施策,在思想引导上再加强。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着力点,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及时解决干警思想症结,分层分类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凝聚思想共识,强化责任担当。

三是坚持正面导向,在舆论宣传上再加强。持续加强宣传工作平台建设。宣传好检察机关服务发展大局、维护公平正义、强化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强化涉检舆情管控,严格管控各类检察动态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反馈、处理涉检舆情。

四是坚持防范化解,在风险防控上再加强。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按照“见人、见事、见时间、见地点、见责任”和“定人、定责、定措施”的要求,认真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开展定期分析、通报、总结,坚决依法处置涉意识形态案(事)件。

五是坚持多措并举,在责任落实上再加强。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履行全面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责任,对意识形态阵地加强日常监管,把住重点关口,绝不让错误言论有传播渠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检务督察、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等重要内容,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牢固树立全院上下 “一盘棋”思想,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追究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