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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飞(副厅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发布日期:2019-07-01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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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网讯 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日前,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天飞(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天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天飞在担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