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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检察院采用“重罪案件多媒体举证模板”公诉了一起盗窃、运输毒品案
  • 发布日期:2019-06-21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532

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 )能容纳200人的审判法庭座无虚席,多媒体显示屏上,曲靖市检察院公诉人综合运用图表、音频、视频、动图等形式,生动形象展示证据、指控犯罪……这是6月20日在曲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毒品案件一审庭审现场。

为规范毒品案件出庭工作,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组织研发了“毒品犯罪案件多媒体示证系统”,为检验该系统实战效果,最高检第二检察厅选择了今天开庭的这起案件,组织庭审观摩活动,来自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检察院和云南省17个分州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50余检察人员现场观摩了这场庭审。结合“6.26”禁毒宣传,曲靖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学生代表、禁毒成员单位代表等140多人应邀旁听庭审。

该案第一被告人张某某案发前系外省一名在校大四学生,因从不正规渠道不断借款,债台高筑。为了还债,他铤而走险,多次在网上雇佣人员运输毒品,从中牟利。2018年5月,张某某伙同赵某某、韦某运输毒品,途中被曲靖市公安机关查获。该案由曲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人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首次运用“毒品犯罪案件多媒体示证系统”,严格按照系统中“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多媒体示证模板”制作示证PPT,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在庭审中客观、全面、规范、形象地展示了物证、书证、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增强了证据分析说服力,充分展示了公诉人过硬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效果。

旁听人员普遍认为,多媒体示证使整个庭审过程更为公开、透明和高效,让旁听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案情、明晰了案件事实。庭审中,公诉人深入分析了被告人张某某从大学生到走上歧途的原因,从法、理、情角度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重点阐述了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被告人和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庭审效果很好。“一定要远离毒品,远离校园贷、套路贷,要不然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位参加旁听的曲靖师范学院大学生颇有感触。“这是一场生动地禁毒宣传教育,我不熟悉法律也能听得懂、看得懂,很震撼。”一位旁听的人大代表认为,这样的庭审很鲜活,对于预防毒品犯罪,警示教育大家远离毒品危害很有帮助,要多开展这样的活动。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和丽华介绍,在办理该案中,他们严格按照“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多媒体示证模板”,结合本案的事实及证据特点,将全案证据分成案件来源和到案经过、预谋犯罪事实、盗窃毒品事实、运输毒品事实、综合证据等五个部分进行多媒体展示,使整个举证更为科学合理、清晰有序,指控犯罪更为有力。参与系统研发的云南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检察官王燕认为,多媒体示证系统的运用,使举证更加形象生动、直观立体、简洁有力,提升了庭审举证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助理李希龙认为,规范的多媒体示证,让证据原汁原味呈现,脉络清晰,一目了然,有助于提高庭审质效。

庭审观摩后,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组织召开了“毒品犯罪案件多媒体出庭示证系统”评议会,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级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李景晗对观摩庭示证效果和公诉人表现予以充分肯定,表示将对座谈交流中检察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毒品犯罪案件多媒体示证系统”,为办案人员提供便捷、好用的办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