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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开展
  • 发布日期:2018-12-18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326

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 )12月14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主持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座谈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张太原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宁检察长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市检察机关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特别是检察长必须清醒认识自己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只挂帅,不出征。两级院检察长及分管领导要坚持靠前指挥,指导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动承办领办辖区内重大敏感涉黑涉恶案件。二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专项斗争工作机制。两级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内部协调,上下联动,强化办案力量整合,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细化工作安排,强化打击效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三要加强办案指导,凝聚打击合力。两级院要整合办案力量,创新办案模式,积极构建以入额检察官为主体、以专项斗争实际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对基层院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收集梳理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相关问题并进行针对性指导, 引导基层院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一思想认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把握好案件质量。四要突出宣传舆论,营造强大声势。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强化专项斗争的舆论宣传和舆情应对,全力提升专项斗争整体效能。五要强化法律监督,延伸检察职能, 推动社会治理体系转型升级。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是黑恶犯罪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不是黑恶犯罪的,绝不迁就凑数,确保打准打实。围绕打、防、管、建,发挥好检察建议的作用,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促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六要突出重点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在办理涉黑恶重大疑难案件中,通过主动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压实审查职责,力争在深挖严查“保护伞”上取得突破。健全涉黑涉恶问题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把线索变为现实,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同时,把扫黑除恶与促进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助力三大攻坚战相结合,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相结合,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