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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明单位”考核组一行到市检察院对创建情况进行考核
  • 发布日期:2018-05-12
  • 来源:曲靖检察
  • 阅读量:332

珠江网讯(记者 王吉飞 通讯员 邓斌)5月11日下午,由市文明办副主任刘荣带队的 “云南省文明单位”考核组一行4人来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对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申报第十五届云南省文明单位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等在家的院领导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全程参与。

考评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控告申诉大厅、文化走廊、道德讲堂、院史室、党员活动室、职工食堂等硬件设施和使用情况,详细了解市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系列活动和氛围的营造情况。李卫国向考评组详细介绍了市检察院开展文化创建的理念和思路,以及开展的一系列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和取得的效果。随机访问环节,考核组随机提问了文明创建工作的相关问题,参会干警踊跃积极回答,展现出了曲靖市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人人参与,齐心协力的精神风貌。

通过听取汇报、审核台帐、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考核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扎实、规范、细致,特色鲜明,文化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有效,成效明显。考评组组长、市文明办副主任刘荣对市人民检察院的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市检察院进一步提高认识,跟上时代步伐,不断丰富内涵,注重创新,抓实载体,承担责任,起好示范。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将以此次检查考评为契机,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水平,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