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上午,陆良县青山烈士陵园内庄严肃穆,一场迟到了半个多世纪的集中迁葬仪式正在举行。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整齐列队,与相关行政部门干部职工、驻陆部队官兵、中小学生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一起,共同见证了5位散葬烈士遗骸正式迁入烈士陵园的历史性时刻。

这5位烈士分别来自河南、贵州、广西、辽宁、四川。他们牺牲于上世纪60至70年代,最年轻的牺牲时年仅17岁。由于历史原因,他们的墓地长期散落于陆良县小百户镇兴仁村委会平坡村外的荒野之中,有的坟堆沉降塌陷,有的碑文字迹模糊,无人管护。
这一状况在2025年4月发生了变化。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了这5座散葬烈士墓的管护缺失问题。“有的烈士牺牲时才17岁,碑文被风雨侵蚀得几乎认不出来。我们当时就想,一定要为他们做点什么。” 一位参与现场勘查的检察官回忆道。
2025年4月11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单位一同前往墓地现场查看。经勘查确认,5位烈士均为部队因公牺牲人员,属于外省籍烈士,其墓地符合烈士纪念设施的法定范畴。然而,多年来这些墓地未得到有效保护,既未明确管理责任,也未进行集中迁移。
依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烈士纪念设施负有法定保护管理职责。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并于同年8月形成调查终结报告,依法向该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英烈保护职责,为5位烈士寻找亲人并迁葬至烈士陵园集中管护。
检察建议发出后,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与相关行政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推动形成迁葬方案。经过近一年的筹备,这场以“让英烈归队”为主题的集中迁葬仪式终于得以举行。
仪式现场,全体人员奏唱国歌,少先队员献词,工作人员宣读祭文和烈士生平事迹。当覆盖着国旗的烈士灵柩被缓缓抬送至墓园时,在场许多检察干警眼含热泪。“从发现线索到立案调查,从发出建议到见证迁葬,我们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今天,这5位烈士终于不再孤零零地躺在荒野里了。”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英烈保护领域法律监督工作。此次零散烈士墓集中迁葬,既是对英烈尊严的庄严捍卫,也是对红色基因的有力传承。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推动建立散葬烈士墓长效管护机制,让每一位英烈都能在青山绿水间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