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渐暖,学正当时。3月10日,随着春季开学季的到来,陆良县活水中学的校园里迎来了一位特殊的“老师”—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彩兰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学校,为全校师生带来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讲台上,检察官与正处于青春成长期的初中生们展开了一场关于法治的深度对话。针对初中生身心发育特点和易发多发的校园问题,检察官的授课并未停留在枯燥的法条宣读,她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故事,从防范校园欺凌到远离网络陷阱,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到加强自我保护,她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违法行为背后的法律逻辑与严重后果。
“知法于心,是要大家把法律作为衡量是非的尺度;守法于行,则是要求大家在日常的一言一行中践行法治精神。”检察官在讲座中寄语学子,希望法治的种子不仅要在心中生根发芽,更要外化为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秩序的实际行动。
讲座现场,检察干警们还向师生发放了图文并茂的法治宣传手册,并通过互动问答环节,现场解答学生们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法律困惑。这种“讲授+互动+咨询”的立体化普法模式,让严肃的法律有了温度,让法治精神真正触及学生心灵。
近年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此次走进活水中学,正是陆良县人民检察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实践。通过开学季的节点,检察力量主动走进中学,旨在弥补法治教育资源的细微差距,确保法治教育不漏一校、不落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