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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饮水纠纷“凉了”邻里情,检察温度“暖了”群众心
  • 发布日期:2024-06-19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951

珠江网讯 近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某村委会,对一起因饮水水源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进行调解,用执法的温度化解了两个村小组之间的吃水纠纷。


吃水纠纷演变到故意毁坏财物

宣威市某村委会甲村民小组与乙村民小组村民因饮水水源引发纠纷。甲村村民赵某、陶某二人纠集本村村民20余人,将乙村新铺埋的取水管及取水池毁坏。经认定,被损毁的水管管道和水池价值7000余元。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

基于本案涉饮水这一最基本民生保障的特殊性,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来到该村委会调查走访。查明案件原委后,承办检察官组织村民代表、侦查机关、乡综治办、村委会等各方同堂而坐召开听证会,对因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案件处理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

检察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悉心交谈,以情相商,以案释法的方式真诚沟通,拉近了双方的距离,缓和了纠纷调解紧张状态,营造了轻松亲切谈话氛围,使得双方当事人卸下纠结包袱,增进了理解。

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他终于意识到……

在检察官不懈调解下,终于,陶某、赵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纠集人员毁坏水管的行为向乙村村民表示道歉,并真诚认罪和悔罪。乙村村民代表也表示:大家同属一个村委会,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都是为了吃水问题,对陶某、赵某冲动之下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律温度:宣告不起诉+法治教育+持续关注

在化解双方矛盾的基础上,宣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陶某、赵某决定作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在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后,还通过日常行为与法律法规联系的紧密性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不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并与相关部门持续关注乡村百姓的吃水问题,通过执法办案充分体现法律温度和三个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