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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 | “典”亮生活 马龙区检察院“典”燃学法热潮
  • 发布日期:2024-06-14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868

为切实加强民法典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让民法典真正融入百姓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法治需求,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到来之际,马龙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未成年人保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和载体,走进校园、深入乡村集市、走入企业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民法典在群众中落地生花。

“典”进乡村

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要求,兼任“法治副村长”的检察官们走进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和群众家中,面对面、零距离解答村民关于婚姻、抚养、赡养、家庭暴力预防、土地相邻权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引导每一位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婚恋观,用法律的温情守护每一个小家的和谐与幸福。普法入户,“典”亮万家,以法治之力,播种法治种子,让每一家的“小和谐”构建平安马龙的“大稳定”。  

“典”进集市

美好生活,法治相伴。“我老伴在小区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个苹果砸伤,可以要求物业承担责任吗?”“我在工地干完活后老板一直不给工资怎么办?”“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应该如何维权?”马龙农贸市场,检察干警在宣传展台前一一解答着现场群众的疑问,就赡养、继承、高空抛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详细介绍了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受理范围及程序等,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民法典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调动了群众学习和了解各类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构筑和谐马龙基石。   

“典”进校园

“小朋友,考考你们,小王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吗?”在 “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马龙区人民检察院、云南法约律师事务所在马鸣乡咨卡小学联合开展“检律同行,共护花开”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官和律师“大朋友”在为孩子们精心准备节日大礼包的同时,还精心为孩子们准备了“法治大礼包”。利用法治小课堂给孩子们宣传介绍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醒孩子们要树立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争做守法好公民、好学生。



     

“典”入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马龙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参加活动企业宣传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加大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同时,就民法典关于合同订立、违约责任承担、劳动争议纠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醒释法,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管理,诚信经营。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下一步,马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指引,不断更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真正成为群众、企业手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