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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案 | 同向发力 富源县建立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监察、检察、公安”工作衔接机制
  • 发布日期:2024-04-11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3866

为进一步畅通监检衔接渠道,凝聚反腐败治理工作合力,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高质量发展,4月8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监察委员会、县公安局举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机制会签仪式,县监察委员会、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出席。

三家单位会上正式签发并共同宣布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机制(以下简称《衔接机制》)。三家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共同会商研究制定《衔接机制》,主要围绕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情况通报、法律文书移交、强制措施执行与变更等内容,旨在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治理体系。

《衔接机制》的签发既是探索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机衔接的积极体现,也是携手护航富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自身职能、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与县监委、县公安局的沟通协作,做到沟通更顺畅、配合更紧密、衔接更高效,凝聚合力持续助推新时代反腐败攻坚战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