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陆良县活水乡资某某等6人非法毁坏林木占用国家公益林地致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案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案件通过远程视频形式开展庭审。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陆良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通过网络庭审方式出庭参加诉讼。
市、县两级检察院三名检察官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在提起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诉称,被告资某某等6人在未经审批非法毁坏林木开垦国家公益林地,导致生态环境严重受损,请求判令被告进行生态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法官和检察官、被告三方身处两地,依托远程系统,通过电脑和网络“隔空对话”,实现庭审“面对面”。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音质流畅,声画同步,各个环节顺序完成,程序合法、有序、高效。庭审中,法官、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利用“云上法庭”视频连线,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就全部诉讼请求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6名被告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修复治理职责,直至植被恢复,生态修复。
此次远程视频庭审,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是检察机关节约司法成本的有效举措,也是陆良检察院积极利用信息化助力高效办理检察业务的集中体现,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间、提升了办案质效,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了实处,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时代需求,更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依法对破坏环境损害公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就是为了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类案办理,继续加强与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综合运用多元监督方式,强化公益保护效果,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同时,加大公益诉讼保护森林资源的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一起保护森林资源,严守生态红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