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将史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的公开听证会搬到“田间地头”,公安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等共同参加了听证会。同时,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对村街子进行检查,并开展了禁毒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上门听证+现场普法”的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群众更加直观地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呼吁村民提高禁毒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今年60岁,疾病缠身多年,某日在村街子赶集时听草药摊主称“大烟苗”能治其病,便花两元钱买了“大烟籽”撒在地中。公安机关巡查时发现,史某某种植的植物为罂粟。公安机关将其所种罂粟全部铲除,史某某也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田地间”的公开听证
得知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史某某第一时间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种植罂粟种子是为了治病食用,但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之前并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从轻处罚情节。同时经走访调查,得知史某某所患疾病严重,在村中口碑良好。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法理情相融的司法理念,依法对史某某拟作不起诉处理,并专门到其所在村子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会上,村委会代表介绍了史某某平时的表现情况,表明史某某虽身患疾病却非常坚强,抚育四子成才,从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与村民相处融洽。听证员和公安机关代表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均表示认可。
在场村民纷纷表示,把听证会设在家门口,体现了公开听证的便民性,检察官的一席话更起到了普法作用,今后会时刻将法律牢记心中。
“院坝会”普法小课堂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违法种植罂粟,做学法、懂法、守法、尊法的好公民。”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引以为戒,远离毒品。一场院坝会,聚拢一群人,普及一部法,拉近一片心。院坝普法采用与群众“唠”家常、“谈”案例、学法律的交流式宣传,把“灌输式”普法转为“需求式”普法,更加接地气、贴民心,将法律及时送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拉近了干群关系,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法治环境。
送法进村
为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富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村街子商铺、地摊等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非法出售罂粟籽、其他违禁品等情况。同时,向村民发放涉及防毒、防电诈、土地纠纷、民间借贷、醉酒驾驶、婚姻家庭及保护未成年人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并进行详细讲解。为偏远山区群众送上了一场“法律”盛宴,进一步调动了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
依法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史某某决定不起诉的同时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史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