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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
  • 发布日期:2023-07-13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098

为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解决好涉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活动有效开展,7月12日,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仪式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10名因案致贫返贫家庭给予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

发放仪式上,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相关负责人向救助申请人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鼓励他们多保重身体,积极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缓解家庭困难现状,踏实过好生活,同时要把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解决生活燃眉之急,检察机关将对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10名被救助对象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

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陆良县人民检察院正确把握司法救助条件,在坚持救助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救助门槛,进一步深化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及时报批,将一批确认无履行能力,生存、生活处于极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列为司法救助对象。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救济资助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下一步工作中,陆良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主动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始终铭记为民初心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排忧解难是司法救助的初心和使命,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平安陆良、法治陆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助推陆良县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