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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谈机关党建】曲靖检察:突出“三个聚焦” 以党建引领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新活力
  • 发布日期:2022-10-30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7773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建为引领,找准结合点、发力点,把党的建设融入到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各环节,构建“大党建”格局,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一、聚焦“坚守初心”,筑牢忠诚根基、传承红色基因

        一是夯实基础工程,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党组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切实将党建与业务发展、队伍建设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考核。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院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两次,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亲自安排部署,其他党组班子成员扎实落实“一岗双责”,一手抓检察业务,一手抓分管领域党建,形成书记抓总体、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是抓实支部建设,锻造坚强战斗堡垒。结合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支部设置,让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一肩挑”,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规范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交心谈心,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广泛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活动,各级党员干部站位全院大局、立足自身职能,多层面、多角度把党的创新理论讲活、把院党组决策部署讲清、把部门狠抓落实的做法讲透、把一线党员创先争优的故事讲好,机关党员的学习热情被充分激发调动,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学新、知新、用新”的自觉。

        三是选树先进典型,凝聚奋进前行力量。把党建实效体现在党员同志争先创优、狠抓落实上,实现典型“闪光点”向“闪光面”提升。深入实施“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服务发展、推动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以“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为抓手,让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中彰显担当本色,勇当“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排头示范兵,大力弘扬“一个支部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一名党员一个引领”范导作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曲靖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推树典型的优势,选树了桂艳萍、侯俊、何楚云等一批优秀党员为曲检品牌增光添彩。

        二、聚焦“凝聚合力”,培育浩然正气,激励担当作为

        一是严实作风教育,以清廉守正义。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以求极致的标准,止于至善,强化能动的检察履职。加强权力监督,涵养清风正气,从严加强干部管理,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驰而不息改进作风,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及时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开展主题警示教育活动,集中观看涉检人员违纪违法警示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深入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持续抓好肃清流毒影响、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等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抓实文化孕育,塑造检察职业精神。注重检察文化熏陶,精心组织开展“书香曲检”读书会、曲检文化讲堂、书画摄影大赛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建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提升机关党员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积极推行“互联网+机关党建”,在机关内网开辟“党建工作”等专栏,在“曲靖检察”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党建信息,适时开展“微党课”“微检察”展现党建文化建设成果。按照“党建带动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基本思路,以创新推动为重点,丰富活动载体,为广大职工、青年、妇女踊跃参与推进党群一体化工作中,打造一个更加宽广的党群共建平台,形成了党建工作聚合力。

        三是抓好素能提升,增强党建发展新动力。坚持岗位练兵。在办案一线、急难任务、党务工作中压担子显担当。团队化办理大要专案时,成立临时党支部,为成功办理案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充分发挥了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注重在年轻优秀干警中发展党员、在优秀党员中选拔骨干,形成干事创业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科学管理。改进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方式,实行分级分类分条块考核,充实党建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激发检察队伍内生动力。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检务管理,引领、促进检察办案工作提质增效,监督立案、民事抗诉、公益诉讼等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表彰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麒麟区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聚焦“践行使命”,检力下沉一线、厚植为民情怀

        全市检察干警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使命,真抓实干、奋勇当先,在深化检察工作进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

        一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与政法各部门加强监督制约、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力。强化刑事检察监督。进一步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作用,2020年以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66件,纠正漏捕、漏诉156人,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65件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件,采纳27件。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870件。围绕执行争议、执行程序违法等情形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助推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通过“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筛查线索,立办虚假诉讼案件92件,涉案标的1.44亿元。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81件。注重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16年的非法占地违建行政争议案。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凝聚各方合力,形成多元保护格局,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706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党史•护英烈”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办案件59件,促使宣威、陆良、麒麟等地行政机关加强对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等英烈设施的统一保护管理工作。

        二是聚焦民生保障,厚植为民情怀。2021年以来,办理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88件,督促主管部门收缴残疾人保障金236万元;对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促成和解522件,涉案金额550余万元。对518名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或其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85.15万元。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把水源地污染、废弃物污染、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起诉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3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7件。聚焦绿色发展,守护绿水青山。围绕曲靖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目标,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09件。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率先在全省建立“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根据市委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的总体部署,以城市排污、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检察长+河湖长”携手巡河巡湖60余次,立办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诉讼案件109件。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能动履行检察职责。紧紧围绕省、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创新方式,构建“检察+工商联、检察+园区、检察+企业”的立体式联络服务机制,探索涉案企业第三方评估机制,设立园区法律联络监督协作办公室、联络点。今年6月21日—24日,省检察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会泽县开展视察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并建议在全省推广曲靖经验。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曲靖市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离市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形成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