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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零距离”普法:检察官告诉你,借卡成“帮凶”,这钱不能挣!
  • 发布日期:2023-04-19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895

“我在网上认识一个人,他让我以1500元卖他三张银行卡给他跑分……我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了,我自愿认罪认罚。”

4月17日,麒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韩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开庭审理,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曲靖农业学校等五所大中专学校学生代表到现场观摩庭审,通过“零距离”庭审认识“帮信罪”。

“原来‘跑分’是这个意思,是违法的!”“观摩庭审好震撼,提醒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看来不能随意出借、出租银行卡!”“高利诱惑往往是陷阱!”。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观摩公开庭审受益匪浅,从庭审中深入了解了检察官、法官、律师的工作,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借助公开庭审,以案释法,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相关部署要求,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校园环境。

检察官普法:

“跑分”是指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代收款、走流水、过账,再转账到指定账户,将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的赃款“分流洗白”,从而赚取佣金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者支付账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触犯“帮信罪”。

那么“帮信罪”到底是什么呢?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保护好自己的信用卡,不要被所谓的“高价收卡”冲昏头脑,远离“高额利诱”,珍惜个人征信,自觉抵制犯罪,决不能以身试法、误入歧途!